机构设置

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2022-04-01 16:14:00

工作职责:

1.负责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对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2.开展有关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对台方面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和评议等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3.负责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工作会议的筹备和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4.负责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议案;

5.加强与本委员会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6.协助办理有关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对台等方面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7.承办上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对口联系单位:

市商务局、市外侨办、市外事办、市民宗局、市台办、市侨联、龙南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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