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关于《龙南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9-27 16:11:00

市人民政府:

龙南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6日听取和审议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钟为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龙南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确保了区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2015年以来,全市连续5年杜绝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性质特别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般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连续5年安全生产考核均为良好等次,其中2017年荣获“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荣获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为建设“强旺美富”明珠市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会议认为,我市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安全生产保障不足,社会救援组织专业化程度不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应当引起重视,并尽快研究解决。

为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上新水平,会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一要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三要开展警示教育,利用专栏、专刊、微信公众号及各种媒体,或协同龙南经开区建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结合《安全生产法》,用图文并茂、视频的方式,将国内外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类展示陈列,用极其深刻血的教训,唤起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树牢安全生产的理念。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企业能动作用。一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旧工艺、旧设备,从源头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二要督促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督促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内部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要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企业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零容忍”,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一是要尽快理顺机构改革后的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职能,按照专业化、效能化的要求,对划转、合并后的内设机构人员尽快落实到位,防止有岗无人、工作推诿等现象。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招才引智,不拘一格招聘各类安监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环境,努力打造一支专业互补、结构合理、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安全监管专业化人才队伍。三是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要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指导,运用大数据、自动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信息共享,科学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强化安监工作保障。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基础设施。要结合“三城同创”及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安全设施建设,对城市消防、道路、景区等安全设施及时检查更新,配齐安监执法专业技术设施设备,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左右联动、上下贯通的安监信息网络。结合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及时发现苗头,消除隐患。三要建立完善工作激励机制,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和特殊岗位津贴,进一步调动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要加强安监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知识和专业水平,同时加强对安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持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阶段、定专题,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11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一要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细化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实行销号整改”。二要严格实行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检查、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委办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问题较多、工作被动的企业,由挂点联系的区市领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做到及时、彻底消除,确保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2020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