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局部调整方案》的审议意见

2020-10-13 16:13:00

市人民政府:

龙南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1010日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审议《<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局部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规划”)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过渡期间,市政府提出的<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局部调整方案对保障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该“规划”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编制程序完整到位发展布局合理,有较强的操作性符合龙南市发展实际和诉求符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赣自然20195号)文件精神会议同意该“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依法上报批准实施。

为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我高质量发展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规划”应重点安排好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相关项目用地布局服务好规划体系改革过渡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现龙南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良好氛围。市政府实施规划过程中要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广泛吸纳专家学者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严格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稳定性。该“规划”一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市政府规划体系改革过渡期间的城市建设管理中,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规划实施执行确需变更的,须依法报批

、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尽快启动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顶层设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