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龙南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监督法》及《监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龙南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龙南市人大常委会将对龙南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工作评议。现将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议内容
龙南市人大常委会和龙南市人大代表对龙南市自然资源局近3年以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评议:一是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二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情况,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四是履行工作职责(按“三定方案”)及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五是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六是领导班子和干职工队伍作风建设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七是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方面的情况。
二、方法步骤
工作评议从2023年8月开始启动,到2024年2月结束。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评议。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评议准备阶段;二是评议调研阶段;三是评议会议阶段;四是整改落实阶段。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可就相关评议内容,对龙南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龙南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1205室
联系电话:3512012
电子邮箱:lnsrdcwhngw@163.com
龙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