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龙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2023-01-19 14:52:00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列席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范围为:

1)不是龙南市人大代表、龙南市政协委员的龙南市的江西省、赣州市人大代表;(2)不是龙南市人大代表、龙南市政协委员的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3)不是龙南市人大代表、龙南市政协委员的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大副主席;(4)不是龙南市人大代表、龙南市政协委员的城市社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大工作的同志;(5)不是龙南市人大代表、龙南市政协委员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6)龙南市政协委员。



         龙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