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龙南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3-02-24 17:56:00

一、开展专题监督

(一)聚焦我市“揭榜挂帅”项目开展监督。由办公室、选任联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对我市“揭榜挂帅”项目开展视察。

2.对我市“揭榜挂帅”未达进度项目进行回头看。

3.对我市“揭榜挂帅”未达进度项目开展工作专题询问。

(二)围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主题,开展“美丽龙南环保行”活动。由城建环资委牵头,农业农村工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收集农业面源污染方面的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形成台帐。

2.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等,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为主题开展集中视察。

3.听取和审议关于“美丽龙南环保行”活动的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社会建设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计划、预决算监督

(一)审查2022年本级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提请,适时审查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以上事项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开展专题调研

(一)对我市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我市旅游度假区民宿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由外侨民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对市公安局打击电信诈骗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由法制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对龙南市林下经济和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对全市“童心港湾”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由社会建设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工作评议

(一)对市商务局开展工作评议。由外侨民宗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工作评议。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市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由法制委负责组织实施。

七、工作测评

(一)对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进行测评。由社会建设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市人民法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进行测评。由法制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对龙南润泉供水公司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进行测评。由城建环资委负责组织实施。

八、对上年度监督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一)对《〈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跟踪督查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由城建环资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和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由法制委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


供稿:办公室